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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局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
引用本文:王海波,;崔世俊.禹州局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J].河南地质,2014(11):38-38.
作者姓名:王海波  ;崔世俊
作者单位:[1]洛阳钼业集团公司; [2]栾川县地矿局
摘    要:禹州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力度,今年1至10月份累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118万多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4%。 面对受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大部分煤炭矿山企业停产或关闭,石灰岩矿山持续整合、经济效益下滑等因素影响,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困难的实际,该局通过召开矿山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印发资料等方式,深入宣传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和计征办法、奖惩措施等,教育引导企业履行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采矿权人开发利用方案年度审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企业无故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一律认定为年审不合格,不得进行采矿权许可证的换发和延续工作,进一步调动企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积极性。

关 键 词: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工作  强化  煤炭企业  矿山企业  矿产资源储量  采矿权人  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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