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谨防“自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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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涛,马光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谨防“自由化”[J].河南国土资源,2009(10):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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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涛 马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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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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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豫北某村村委会的房屋年久失修,且妨碍村庄规划(该宗地规划为商业用地),2009年7月,村两委决定择址另建。为筹措所需资金,2009年8月,经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致同意将村委会旧址的土地使用权分为五小宗拍卖,竞得者用于商业门面房建设,并明确规定竞得者使用年限为50年,在全体村民中进行公开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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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自由化 村庄规划 土地使用权 使用年限 村委会 商业 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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