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建议由《矿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制度
引用本文:流畅.建议由《矿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制度[J].西部资源,2007(4).
作者姓名:流畅
摘    要: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是破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法律秩序的大敌,它侵害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造成作为矿产资源所有人的国家的经济损失,还可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所谓社会公共利益,包括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对于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主体必须根据其社会危害性,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