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外国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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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丽,王正立.征地补偿,外国啥标准[J].河南国土资源,2004(9):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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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 王正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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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法制化国家,政府征用土地必须给予补偿。如何补偿,各国往往会在有关法律甚至《宪法》中给予明示:如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人民私有财产,如无合理补偿,不得被征为公用”;日本《宪法》规定“私有财产在正当补偿下得收为公用”;巴西《宪法》规定“为公共利益征用财产,必须由国家进行公平赔偿”。这些国家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土地征用补偿原则。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各国有关征地补偿: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和经验,我们对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原联邦德国、英国、巴西、澳大利亚、意大利、印度、法国、瑞典、荷兰等21个国家的征地工作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比。这里主要介绍几个具有典型意义国家的做法,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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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地补偿 土地征用 补偿价值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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