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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没收违法用地建筑物强制收回的途径选择
引用本文:谷文连.被没收违法用地建筑物强制收回的途径选择[J].浙江国土资源,2012(11):55-57.
作者姓名:谷文连
作者单位: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摘    要:本文所称被没收违法用地建筑物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当事人在违法使用的土地上新建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这里的“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包括非法占用土地和非法转让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关 键 词:违法用地  建筑物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管理法》  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  当事人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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