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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革“采矿许可证”制度
引用本文:刘权衡.建议改革“采矿许可证”制度[J].西部资源,2005(4).
作者姓名:刘权衡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市国土资源局
摘    要:根据我国有关事涉煤矿开采的法律规定,开采煤炭资源除了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合格证”外,还必须具备“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我国有关事涉在河道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在河道内采矿除了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具备“采矿许可证”和“河道采砂许可证”。可是在长江中下游干流河段开采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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