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土厅建立地质环境治理监管十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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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鹏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厅建立地质环境治理监管十项制度[J].西部资源,2013(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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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鹏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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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保护矿山环境,有效防止因为矿山开发而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及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建立地质环境治理监管十项制度。即全动态巡查、矿地议事协调、定期评价验收、专员监察、警示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督察督办、奖惩、责任追究、联运监督和完善矿山年检十项制度。并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把地质环境治理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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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质环境 内蒙古 治理监管 国土资源 自治区 地质灾害 矿山环境 矿山开发 制度 环境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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