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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层面引导地方规范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建议——从闲置农房激活看浙江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引用本文:沈国明,章鸣,蒋明利.关于省级层面引导地方规范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建议——从闲置农房激活看浙江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J].浙江国土资源,2018(8).
作者姓名:沈国明  章鸣  蒋明利
作者单位: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摘    要:正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从浙江省的实践来看,绍兴市在全省率先部署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通过政府引领,搭建平台,探索了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绍兴样本"。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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