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2年7月7日,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在汉字使用上对科技书刊提出了严格要求,并为如何规范使用汉字指明了方向和途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1)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脊等)、包装饰物、广告宣传用语,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出版物的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2)向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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