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海域辽阔,江河湖泊星罗棋布,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极为丰富,在6000余种脊椎动物中,水生野生动物占70%左右。针对一些珍稀物种资源的濒危现状,我国政府曾于1989年颁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300多种(类)陆生动物及80多种(类)水生野生动物进行保护。其中,一级水生保护物种13种(类),二级保护物种67种(类)。1996年,鉴于资源情况发生了变化,有关部门对上述名录进行了增补,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水生保护物种的数量增加到162种(类),其中一类保护物种44种(类),二类保护物种118种(类),新名录有待有关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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