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通名中的同名异义与同义异名——以太湖地区“埭、?”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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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佞.地名通名中的同名异义与同义异名——以太湖地区“埭、?”为例[J].中国地名,2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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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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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名标准化工作开展可以聘请高校语言文字学者为顾问,研究当地地名通名词义,推荐合适用字。在实地调查后,本着尊重历史和当地居民习惯的原则规范地名用字(比如"巨、柜、具"等规范为"埧","更、大"规范为"埂、埭")。跨省、市分布的地名通名在规范时各地应该加强联系沟通,避免同一通名在不同行政区域里采用不同的汉字的书写(比如"浜兜"义通名浙江如今多统一为"兜",但江苏吴江一带却规范为"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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