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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土地违法行为,“借法执法”可取吗?
引用本文:许丽丽.面对土地违法行为,“借法执法”可取吗?[J].资源导刊(河南),2014(10).
作者姓名:许丽丽
作者单位: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
摘    要:<正>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没有赋予国土资源部门以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的权力,这让很多地方的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执法时非常被动。强制拆除,不合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复杂,往往申请下来,违法建筑早就建成,并且要事先支付大笔强制执行费用;联合执法,有效果,但并非常态。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受困于此,只得"借法执法",有时在执行违法用地建筑物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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