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件原由赵某是豫东某村村民,他居住的宅院是祖传的老院子,房屋也是几十年前的土木房。前不久,赵某自己找人拆除了旧房的土木结构墙体,在原宅基上重新砌墙盖成了两层砖瓦小楼。建成后的楼房,所占土地面积与原房并无变化。由于该村民盖房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经群众举报,该县国土资源局有人员赴现场作了调查。在如何处理的问题上,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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