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定程序的土地确权行为如何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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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飞.违反法定程序的土地确权行为如何纠正[J].浙江地质,2011(3):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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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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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岱山县政府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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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介绍:2004年4月10日,徐某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关于要求确认后院土地使用权属的申请报告》,要求依法确认自己后院土地使用权属。5月19日,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徐某后院所用土地使用权登记事项的答复》:1、徐某房屋所占土地及房屋前院面积,可申请土地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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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使用权 法定程序 国土资源局 纠正 行为 权属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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