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万亩开发 严格依法保护——嵊州市“十一五”期间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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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正永.实施万亩开发 严格依法保护——嵊州市“十一五”期间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J].浙江地质,2011(3):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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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正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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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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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显示,嵊州市2010年底实有耕地面积66.5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54.98万亩,分别比"十五"期末增加了3.29万亩、1.54万亩,"十一五"期间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嵊州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受到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的联合表彰,2010年嵊州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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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耕地保护工作 “十一五” 嵊州市 依法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 开发 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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