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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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项江鸿.湖州市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度[J].浙江地质,2012(3):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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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项江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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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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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一岗双责,提高履职能力,从而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推动作用,湖州市局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市各县(区)局实行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实行“一月一报”制,各县区局每月以电子稿形式向市局纪委报告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行力、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行风作风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同时,市局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各县区局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一个季度的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在报告时力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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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纪检监察工作 报告制度 湖州市 改革创新 监督检查 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 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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