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决定》精神为指导创新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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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济权.以《决定》精神为指导创新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思路[J].浙江国土资源,2004(1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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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济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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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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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分五个章节共二十五条对我国今后土地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规定,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一贯方针,对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具有深刻的历史意识和现实指导性,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以《决定》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开创土地执法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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