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法规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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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德明,乔繁盛,王荃.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法规问题探讨[J].国土资源情报,2005(1):3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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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德明 乔繁盛 王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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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 北京,100037,北京,100037,北京,10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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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但矿产资源开发也会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被再次利用的资源统称为矿山二次资源,它包括二次矿产资源 (如各类尾矿、废石、废渣)、二次水和气资源(如矿坑水、工艺废水、废气)、二次土地资源 (如压占、扰动和破坏的土地)、二次生态环境资源等。矿山二次资源中最为重要的是矿山尾矿、废石等二次矿产资源。它们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并破坏、压占土地,污染生态环境,甚至引发各种地质灾害。因此,从根本上治理矿山环境的重要环节,是开展二次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本文以二次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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