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质成果的计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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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惠民,赵丽敏.试论地质成果的计价方法[J].南方国土资源,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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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惠民 赵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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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地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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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质成果是地质工作者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凝聚着一定的社会必要劳动,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具有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地质成果都是无偿使用,它的商品价值未能体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部分地质成果将成为商品并进行计价。其计价的方法应在遵循我国工业企业普遍采用的成本十利润原则的基础上,考虑到地质勘查工作风险大,投资周期长等特点;由于地质工作属于多学科的知识密集型工作,且环境艰苦,危险性大,利润率的取值应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水平。基础地质成果宜分比例尺按图幅或面积计价,异常检查和初查评价宜分矿种按矿点(处)计价,详查、勘探矿区宜按探明储量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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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质成果,地质勘查成本,地质勘查风险,地质成果价格 |
ON CALCULATION METHOD OF GEOLOGICAL RESUL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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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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