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地区作物秸秆处理的区域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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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欢瑶,周脚根,周萍,肖和艾,吴金水.中南地区作物秸秆处理的区域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第四纪研究,2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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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欢瑶 周脚根 周萍 肖和艾 吴金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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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生态农业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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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项目(批准号:XDA0505050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41201299)共同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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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中南地区的湖北、湖南、广西和广东四省,作物秸秆资源以及秸秆处理方式各异,探讨作物秸秆处理的区域特征和成因对理解区域土壤固碳对有机物投入的响应机理以及改善秸秆资源的利用方式有重要的意义。依据各省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方式、道路交通及粮食产量等数据,沿主要省级公路每隔10km进行调查。基于统计数据和农户调研数据,分析了我国中南地区农业秸秆3种主要处理方式(留茬、秸秆焚烧和秸秆还田)的空间分布现状及其机理。中南四省的平均留茬高度为21.2cm,平均焚烧比例为33.3%,平均还田比例是46.8%。广西省农作物留茬高度主要集中在10~30cm,广东省的留茬高度为0~20cm,而湖南省和湖北省农作物留茬高度最高,集中在10~40cm。四省处于30%的秸秆焚烧比例为:广东(54.4%)湖北(41.1%)湖南(34.5%)广西(5.5%);而秸秆还田比例大小与秸秆焚烧比例相反,四省处于30%的秸秆还田比例表现为:广西(95.3%)湖南(53.3%)湖北(47.9%)广东(32.8%)。从区域差异的成因上分析,广东农村人均纯收入高、农业劳动力缺乏,导致秸秆焚烧比例高、还田比例低;广西农村人均纯收入低、农业劳动力丰富,秸秆焚烧比例低、还田比例高;湖南和湖北农村人均纯收入、农业劳动力、秸秆焚烧和还田比例皆介于广东与广西之间。研究结果表明中南地区农业秸秆处理方式的区域差异主要受经济水平和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水平影响;在秸秆利用综合规划时,要考虑经济和劳动力状况因地制宜地制定秸秆利用的合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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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秸秆处理方式 空间分布 经济水平 农业劳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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