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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系绩“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钳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按照全国普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国土资发2006]154号,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部决定对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通报表扬。为总结好5年来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普法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谋划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表彰先进、改进不足、完善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现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国土资源管理系统  国土资源厅  检查验收  普法  验收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五年规划  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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