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转让宅基地触犯法律遭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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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萧梦.连环转让宅基地触犯法律遭处罚[J].资源导刊(河南),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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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萧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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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西柳村村民李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自己的承包地(基本农田)修建房基,并于2007年将该宗地赠予其妻弟张某.张某于2008年年初以8万元人民币卖给该村的王某,王某又于今年8月份以12万元人民币价格卖给了邻村村民江某.江某未经批准于今年9月份动工建住房(该宗地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国土资源所在该村巡查时发现该违法占地行为,当即报请上级管理部门立案查处.经调查后,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责令江某限期拆除非法建筑,并对其他连环涉案人员按其犯罪事实,依法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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