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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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佳.浅谈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J].浙江国土资源,2014(7):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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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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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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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09年8月获国务院批准。全省11个市级、82个县级和1422个乡级规划于2011年上半年获得批准。三年多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严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认真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以计划管理、项目预审、规划审查为管理手段,建立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运行机制。尤其是《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的出台,巩固了规划实施的各项机制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促进了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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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浙江省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调整 计划管理 运行机制 国土资源厅 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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