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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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增加租赁住房供膻,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半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求、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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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部 城乡建设 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部 住房 试点方案 租赁 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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