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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土地管理机构
引用本文:王正立.孟加拉国土地管理机构[J].国土资源情报,2011(5):13-17.
作者姓名:王正立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100812
摘    要:孟加拉国位于南亚次大陆东北部,是传统的农业国,耕地面积占全国面积的54.86%,林地占10.05%,水域占9.6%,城市面积占0.1%。孟加拉国土地所有权形式高度不平衡,占有面积大于3公顷的5%的农户拥有26%的土地,占有面积小于1.5公顷的70%的农户只占有29%的土地。孟加拉国管理土地的政府部门是土地部。任何单位或政府机构要得到土地必须通过土地部的批准。自1950年以来,土地部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了不同的名称。土地部的目标和目的就是管理和处理国家拥有的土地、沙石地、土地财产和废弃的土地财产。征收土地开发税、土地测量与记录保存和更新土地记录是该部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土地征用同样也是该部的重要任务。因此,该部是孟加拉国负责土地管理和开发的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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