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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留地安置 保障农民生产和生活--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留地安置失地农民调查
引用本文:黄志华.实行留地安置 保障农民生产和生活--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留地安置失地农民调查[J].国土资源,2004(12):44-45.
作者姓名:黄志华
作者单位:浙江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
摘    要:为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十分重视拓宽就业门路,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其中包括积极提倡和实施“按一定比例留地安置被征地农民”这一方式。笔者期望通过对台州市椒江区留地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调查,对各地在推行、实施留地安置被征地农民政策过程中有所启示和帮助。

关 键 词:被征地农民  留地安置  失地农民  农民生产  台州市  椒江区  实行  保障  各级政府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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