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土地证书该不该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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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河清.这本土地证书该不该注销[J].河南地质,2008(10):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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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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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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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张某于1972年6月22日,经A镇政府批准获得一宗面积为二百平方米的宅基地,后建瓦房三间居住。因其夫B在H市工作,便随夫到H市生活(户口未变),原宅三间瓦房交给夫弟D居住。1988年,B、D经过协商,B同意将房、地半数以2500元价格转让给D使用,协议载明:如果B退休回家居住,由D负责退还一间半房屋给B居住;如果不回家居住,房屋及宅基地归D家,也不再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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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证书 宅基地 居住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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