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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可抽水量总量管制
摘    要:依据台湾水权登记审查作业要点规定"水系水权登记申请之水权总量,不得超过该水源通常保持之水量"、"地下水水源通常保持之水量,为引水地点一定范围内补注量与用水出水量均衡时之水量"。故地下水之年可抽水量即为一年里抽水量与补注量达到平衡状态时之水量,本研究目的即在评估此量值。采用水平衡分析结合模式仿真的方式进行评估,以台中盆地为应用对象,利用蓄水量历线法、MODFLOW以及二维河流演算套件SFR(stream-flow-routing package)构建稳态地面与地下水流仿真模式,评估在各行政区内年抽水量与补注量达到平衡状态下之水量,作为各行政区之地下水可抽水量总量管制目标。唯藉此总量管制使年抽水量趋近于建议之可抽水量,方可使得水资源达到永续利用。评估结果显示:台中盆地年可抽水量为3.72亿吨,其中以西屯区及台中市区之可抽水量最大,分别为0.60亿吨/年与0.54亿吨/年,因其位于盆地底端,由四周之地下水入流量与河水入渗补注量大,且砾石含水层深厚;大肚区及彰化市之可抽水量则最小,分别为0.02亿吨/年与0.04亿吨/年,与最大差异达十倍以上,盖因其含水层多泥砂互层,蓄水性、流通性皆不佳。本研究成果可作为台中盆地水资源管理之初步依据,后续可再进一步探讨一年中每个月可以抽用多少水量,以细化管理精致度。


Control of total amount of groundwater pump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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