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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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土资发〔2006〕210号(上接第21期)一、汇交人的工作内容在按照本《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以下简称《格式要求》)的规定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时,汇交人应完成以下工作:1.按项目工作要求和《格式要求》的规定制作所有的成果地质资料源电子文件;2.生成存档电子文件(文本部分文件格式为“.pdf”,图像文件格式为“.jpg、.tiff、.eps、.pdf、.gif”);3.如果电子文件中有插图、插照、图版等,创建“插图文件”文件夹,用于存放这些文件插入前的源图形文件;4.按《格式要求》组织电子文件;5.完整地著录《电子文件登记表》;6.制作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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