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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矿产行政案件调查过程中证据的收集
引用本文:彭琛,刘岩,徐世富.试论矿产行政案件调查过程中证据的收集[J].青海国土经略,2003(4):24-26.
作者姓名:彭琛  刘岩  徐世富
作者单位:青海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
摘    要: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对矿产行政案件的调查过程实际就是证据的收集过程。证据的收集至始至终与案件的调查、处理相伴,并为案件行政诉讼活动提供依据。本文根据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以及行政程序对证据调查的要求,参照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证据调查规则的一些特点,对矿产行政案件证据调查中应当遵循的原则、证据审查内容以及矿产行政案件证据收集的要求,作了总结归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 键 词:矿产行政案件  证据  收集  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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