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矿产行政案件调查过程中证据的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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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琛,刘岩,徐世富.试论矿产行政案件调查过程中证据的收集[J].青海国土经略,2003(4):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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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琛 刘岩 徐世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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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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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对矿产行政案件的调查过程实际就是证据的收集过程。证据的收集至始至终与案件的调查、处理相伴,并为案件行政诉讼活动提供依据。本文根据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以及行政程序对证据调查的要求,参照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证据调查规则的一些特点,对矿产行政案件证据调查中应当遵循的原则、证据审查内容以及矿产行政案件证据收集的要求,作了总结归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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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行政案件 证据 收集 行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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