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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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土地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为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明确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体系,有效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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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管理 人民政府 责任制度 广东省 国土资源部门 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领导 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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