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登记办证 国土所长终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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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风明.宅基地登记办证 国土所长终身负责[J].河南国土资源,2008(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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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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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以来,临颍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1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实行宅基地登记办证目标管理,责任追究,明确国土资源所所长对其办理的土地登记发证终身负责,不能因岗位变动推卸责任,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困扰县、乡政府的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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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所 宅基地 办证 所长 责任追究 国土资源局 目标责任书 目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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