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矿业权有关理论和管理的探讨 |
| |
引用本文: | 鲍荣华.对矿业权有关理论和管理的探讨[J].国土资源情报,2005(11):46-50. |
| |
作者姓名: | 鲍荣华 |
| |
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北京,100812 |
| |
摘 要: | 矿业权是指参与矿业活动的各类主体依法取得的、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许可及授权。矿业权的概念有以下含义:(1)矿业权的主体是探矿权或采矿权的法律持有者,他们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从事相关矿业活动的资质(技术经济条件),矿业权人可以是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2)矿业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矿区和工作区及其赋存的矿产资源的组合体。(3)国外矿业权主要包括勘查许可、采矿租约、采矿特许权等,我国目前矿业权主要包括勘查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和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4)矿业权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