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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启用新一轮基准地价
引用本文:钱正永.嵊州市启用新一轮基准地价[J].浙江国土资源,2005(12):58-58.
作者姓名:钱正永
摘    要:为保持地价的现势性,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嵊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去年底开始对2003年2月份公布的市区及各乡镇土地基准地价开展更新评估。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现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并由嵊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这项成果是实施国土资源听证制度以来,绍兴市第一个通过听证程序的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

关 键 词:基准地价  嵊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地产市场  国土资源厅  启用  人民政府  听证制度  听证程序  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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