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 瞒报的开发区不予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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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小俊.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 瞒报的开发区不予承认[J].国土资源,2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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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小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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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隐瞒不报的开发区、园区,今后一律不予承认。这是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中作出的规定。 通知说,清理整顿开发区、园区,是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重点。查清底数是制定开发区、园区规范管理政策的基础。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填报的开发区、园区,今后一律不予承认,不得享受开发区土地优惠政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受理其用地申请,不予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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