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全部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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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建锟.河池: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全部通过验收[J].南方国土资源,2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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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建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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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1月16日至18日,广西国土资源厅验收组对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和巴马瑶族自治县4个县(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部分相关图、文、表和档案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最后评定4县(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为优秀等级,准予通过验收。至此,河池市辖区内11个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已全部顺利通过广西的检查验收,该市从试点到结束历时6年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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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发证工作 土地登记 农村集体 广西国土资源厅 巴马瑶族自治县 检查验收 金城江区 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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