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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勘察设计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摘    要: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勘察设计企业应严格遵循《企业财务通则》,并相应执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为了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现对勘察设计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勘察设计企业转制前的固定资产基金、周转金结余、低值易耗品基金、预算拨款结余、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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