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资源初始产权界定初探一以黑河流域中游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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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爱华,徐中民,张志强,苏志勇.流域水资源初始产权界定初探一以黑河流域中游为例[J].湖泊科学,2004,16(Z1):167-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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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爱华 徐中民 张志强 苏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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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冻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兰州730000,鸟取大学干旱区土地研究中心, 1390浜坂, 鸟取680, 日本,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信息中心, 兰州730000,兰州大学干旱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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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0235053)和中国科学院社会实践专项基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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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水资源短缺程度的加剧,可交易水权制度逐渐成为当今世界水资源管理制度发展的新方向.水资源初始产权是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在干旱区内陆河流域,产权初始配置要在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前提下,坚持公平、效益相结合的分配目标和配置原则.通过建立初始水权配置指标体系,对黑河流域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对用户调查结果进行专家判断修正,应用层次分析法研究了各分配指标的权重分布.以黑河流域张掖地区为例的界定结果表明,除上游的肃南县和山丹县外,其余各县市的实际用水量都超过了各自界定的初始水权,这种差别为水资源产权交易管理提供了现实依据,为开展流域上游的生态保护补偿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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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交易水权|初始产权界定|层次分析|黑河流域 |
收稿时间: | 2003/7/29 0:00:00 |
修稿时间: | 2003/10/22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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