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震警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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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江.城市地震警报系统[J].华南地震,1983(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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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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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地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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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验和专家的分析告诉人们:即使在大地震前20秒钟发出警报,也可以大大减少人口伤亡。 本文讨论的地震警报系统,充分利用了电信号的传播速度比破坏性地震波(主要是横波和面波)快得多的特点,当90公里以外发生大地震时,可以在20秒前发出紧急警报。在1976年唐山地震时,假如天津市已建立了这种系统,可在大震前24秒发出警报;而北京市,则可在大震前28秒发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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