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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梅雨期不宜以环流调整为主
引用本文:林必元.划定梅雨期不宜以环流调整为主[J].气象,1980,6(12):14-14.
作者姓名:林必元
作者单位:岳阳地区气象台
摘    要:在划定梅雨期的问题上,我们认为不宜以环流调整为主。理由如下: 1.在理论上,环流调整不是产生梅雨的全部原因。通过长期的天气学研究,发现梅雨与环流调整有关。但是环流调整是大尺度现象。而梅雨不但以阴雨时间长,而且以暴雨频繁为其特点;而任何暴雨都与中小系统有关,因此梅雨本身就是大、中、小不同尺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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