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论中国发现和有效占有南海诸岛的国际法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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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丽玉.初论中国发现和有效占有南海诸岛的国际法意义[J].海洋开发与管理,1991(4):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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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丽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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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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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国通过“发现”和“有效占有”取得了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这在历史和法理上,都具有无可辩驳的充分根据。一、国际法上的发现和有效占有在国际法上,发现和有效占有是先占制度中两个相互关联的阶段。先占是国际法上领土取得和变更的一种古老方式,其含义是一个国家通过占有取得无主土地的主权,而无主土地是指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管辖之下的土地。在古代和中世纪,国家领土被视为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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