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造地用海成本法评估中对海域增值收益的应用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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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滕翀剑,张健夫,曹军.填海造地用海成本法评估中对海域增值收益的应用思考[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4,31(1):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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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翀剑 张健夫 曹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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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市海籍调查测量中心;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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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十八大提出的国家海洋战略与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开发利用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市场机制在海域资源利用配置中基础性作用越来越重要。海域使用权以及宗海海域的出让、拍卖、转让、抵押、作价入股、海域资源回收及补偿等经济活动,都需要通过海域评估来确定合理的价格。成本法作为填海造地用海海域最常用的评估途径被海域评估人员广泛采用,成本法应用中必须考虑海域资源的自然差异因素与社会经济差异因素引起的海域增值收益对不同用海类型海域资产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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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域评估 海域使用权 海域价格 成本法 海域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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