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土改”和法律终结“强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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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云良.用“土改”和法律终结“强拆”[J].湖南地质,2011(3):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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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云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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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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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拆迁条例设计的"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是一种进步,但"司法强拆"必须以相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前提。1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新拆迁条例,具体界定了公共利益的范围,废除了行政强拆制度,用市场价补偿代替了原来的政府定价,征收对象的权利有所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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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公共利益 国务院 市场价 行政 司法 拆迁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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