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三论矿业权价值评估
引用本文:李书乐.三论矿业权价值评估[J].中国地质,1999(7):27-28.
作者姓名:李书乐
作者单位:陕西省储委
摘    要:《中国地质》总第256期、262期,发表了笔者对矿业权价值评估的一些看法,现就几个问题进一步加以论述。 一、矿业权特征与价值评估关系 1.矿业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工作对象,二是政府授权,二者缺一不可。探矿权必须有登记的勘查区块,采矿权必须有矿产储量。政府授予的探矿权或采矿权的前提是勘查区块或矿产储量。仅有工作对象,无政府授权,矿业

关 键 词:矿业权  价值评估  矿产资源  储量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