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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摘    要:建标2008]18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解放军总后基建部,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工程建设标准编写

关 键 词:工程建设标准  编写规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自治区  国务院  建设局  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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