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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重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 为了完善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期内重新注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应服务期满。如遇特殊情况有效期内需办理重新注册者,可申请重新注册。特殊情况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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