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南省平原区第四纪下限的探讨》一文的几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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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钦周.对《河南省平原区第四纪下限的探讨》一文的几点看法[J].河南地质,1989,7(3):7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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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钦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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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下限》一文未从第四纪下限划分原则和标准出发讨论问题,所确定的“下限”,实际上是更新世各期地层与下伏前第四纪地层的接触界限,并非第四纪下限,文中列举的哺乳动物化石都与泥河湾动物群无法对比,也不能作为确定第四纪下限的生物依据,根据湖南平原区孢粉分析和古地磁测试资料,笔者认为,下限暂定在高斯正向期的马莫斯事件底部,跟距今315万年,是较为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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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河南 第四纪下界 划分原则 哺乳动物地层 孢粉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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