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权法在区域滑坡危险性评价中的应用以贵州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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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强,巨能攀,向喜琼,黄健.证据权法在区域滑坡危险性评价中的应用以贵州省为例[J].工程地质学报(英文版),2014,22(3):474-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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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强 巨能攀 向喜琼 黄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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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成都理工大学 成都 61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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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科技项目(黔国土资源函[2010]39号)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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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GIS为技术平台,采用证据权法对研究区进行了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综合分析历史滑坡数据及其环境因素和触发因素,数据源主要有地形图、DEM、地质图,选取地层岩性、构造、高程、坡度、坡向、地形起伏度、道路、水系作为危险性评价因子。首先应用ArcGIS软件对数据源进行处理,提取各个评价因子图层,并对每个图层进行分级、缓冲区分析等处理,建立若干证据层。然后将历史灾害点与评价因子进行空间关联分析,计算每个评价因子等级的权重,最后计算出评价单元的危险性指数,并将危险性分为极高危险区、高危险区、中等危险区、低危险区。采用成功率曲线法对证据权法评价精度进行验证,结果表明本次评价的精度为71%。利用历史滑坡数据对评价结果进行验证,结果显示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较为吻合,说明证据权可以客观定量地评价各影响因子对滑坡的影响程度,该方法应用于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比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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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GIS 滑坡 危险性评价 证据权法 |
收稿时间: | 201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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