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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地下工程建设地质环境适宜性一体化评价——以连云港城市规划区为例
引用本文:苟富刚,李明亮,欧健,顾春生,蔡田露,毛磊.地上地下工程建设地质环境适宜性一体化评价——以连云港城市规划区为例[J].地质论评,2022,68(3):2022062015-2022062015.
作者姓名:苟富刚  李明亮  欧健  顾春生  蔡田露  毛磊
作者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自然资源部地裂缝地质灾害重点试验室,南京, 210049
基金项目:本文为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项目连云港城市地质调查 (资助号:20170821);中国地质调查局,江苏省人民政府项目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地质调查(资助号:20120223)的成果
摘    要:工程建设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以连云港城市规划区为例,探索地上地下工程建设适宜性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一体化评价是一个空间综合决策问题,涉及多个层次多种因素。借鉴经济领域的负面清单模式,基于自然因素的负面清单建立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一体化评价地上和地下评价指标差异性较为明显,地上评价考虑地形坡度、地基承载力、桩基埋深等11因素,而地下空间评价则不考虑地形坡度、桩基埋深等因素。基于层次分析法与熵权系数法的综合评价方法来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采用GIS平台采用多目标线性加权函数模型进行了工程建设一体化分区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工程建设适宜性好区和较好区分布广泛,占比73.94%-93.22%。随着竖向深度增加,地下空间开发地质适宜性好的区域面积显著增加。地上空间适宜性主要受软土、腐蚀性土及地质灾害影响。浅层(0-15 m)地下空间开发地质适宜性主要受浅埋厚层软土的影响,地下空间开发面临软土变形的风险。次浅层(15-30 m)与次深层(30-50 m)地下空间开发地质适宜性主要受砂层涌水量和岩土结合面的影响。从评价结果看,地下空间工程建设适宜性优于地上,建议地下空间分为3个竖向分层进行开发,充分开发利用15 m以浅的地下空间,超前规划次浅层与次深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应尽量避开适宜性一般区和差区。适宜性好区和较好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应着重考虑。

关 键 词:城市地质  地质环境  适宜性  建设用地  负面清单  一体化评价
修稿时间:2022/5/27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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