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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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若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概论[J].江苏地矿信息,2001,26(4):10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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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若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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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分采矿登记管理,监督管理,采矿权出让转让管理和规费征收等4部分。矿产资源按矿种,储量规模或矿山生产规模及经济类型的不同,其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地矿主管部门也不同;为维持正常的矿业秩序,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回收率,保护环境,要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监督管理,具体可分为对采矿行为的日常监督,对矿产品运销的管理和利用年度报告等形式对开发的监督,检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拍卖等活动,对矿业权的出让让进行管理,依法对采矿权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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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开发管理 矿产资源 矿业权 采矿权人 矿产资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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